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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来源:陈远胜律师网作者:广西律师时间:2013-09-05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近年来,旅游纠纷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数量增长快、牵涉环节多、处理难度大的纠纷类型,案件数逐年上升,面临着适用法律和统一执法难度加大的难题,但由于合同法对于旅游合同未作专门规定,司法解释在这一领域也存在空白,亟须通过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加以规范和指引,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规定》界定了旅游纠纷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旅游景点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发生的旅游纠纷,也可参照该司法解释处理。

  在集体旅游过程中,订立旅游合同的往往是集体推选的代表,而不是每个旅游者单独与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因此,《规定》明确了旅游者个人的诉讼权利,除合同签字的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外,未在旅游合同上签字的个人,也可以提起合同之诉。

  《规定》较为全面地规范了旅游法律关系,明确了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大到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小到旅游者的行李物品以及证件、护照的安全,司法解释均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旅游者主张霸王条款无效的权利,同时明确了旅游者对于旅游经营者收取的差价费的返还请求权,并且在民事司法解释中第一次明确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旅游经营者的转团与挂靠等损害旅游者利益行为的后果与责任,司法解释也作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规定》并未片面强调旅游者利益的维护,无限扩大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而是通过合理界定不可抗力、自由活动期间以及自由行过程中旅游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及责任免除条件等方式,对旅游经营者的权益也进行了合理维护。

  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对旅游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同时,要求各级法院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19.02亿人次,今年国内旅游人数有望超过21亿人次,同比增长达13%。去年我国旅游总收入1.29万亿元,今年有望达到1.44万亿元,同比增长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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